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南的通知(粵市監食經〔2023〕533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指導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工作,促進全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全力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健康,結合廣東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實際,現將《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指南
引言
為指導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工作,促進全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8號)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GB 31654-2021)等政策文件,結合廣東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實際,制定本指南。
一、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廣東省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檢驗檢測能力建設。中央廚房、其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可參照執行。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7025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306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餐飲業要求
GB 3165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
RB/T 214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
RB/T 215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食品檢驗機構要求
SB/T 10580 餐飲業現場管理規范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食品快速檢測使用的意見》
三、術語和定義
(一)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根據學校等服務對象訂購要求,集中加工、分送學生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場所的餐飲服務提供者。
(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實驗室
由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建立,依據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利用儀器設備、環境設施等技術條件和專業技能,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求檢驗的項目進行檢驗檢測,并將結果與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比較分析,以確定每項性能是否合格的檢驗檢測場所。
(三)食品快速檢測(以下簡稱食品快檢)
嚴格按照食品快速檢測方法或快檢產品說明書要求規范操作的快速檢測行為。
(四)食品檢驗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食品補充檢驗方法等對食品原料、輔助材料、成品等質量和安全性進行檢驗的行為。
(五)成品
經過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包括主食、葷菜、素菜、湯品以及由主食、葷菜、素菜組合而成的盒飯等。
四、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實驗室應配備檢驗檢測活動所需的人員、設施、設備、系統及支持服務。
2. 實驗室及其人員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應遵守相關規定,遵循客觀獨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恪守職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3. 實驗室及其人員應不受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的商業、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確保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真實、客觀、準確和可追溯。
(二)人員要求
1. 檢測人員應具備食品、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知識,熟悉并掌握檢測操作技能、實驗室安全和防護知識、計量和數據處理知識等,并應經過食品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專業技術的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
2. 應建立人員技術檔案,保存檢測人員的教育經歷、能力確認、培訓考核和監督評價的記錄。
(三)場地要求
1. 實驗室應具備開展食品檢測活動所必需的且能夠獨立調配使用的固定工作場所,不得設于食品加工操作場所內,室內建筑面積和布局應當與所在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生產規模、經營特點、檢測能力相適應,每一類操作應有相對獨立的區域,如前處理區、理化檢驗區、微生物檢驗區、留樣區(室/柜)等。實驗室原則上不小于25m2。
2. 實驗室布局應按照操作流程設計,即樣品存放、前處理、檢測,防止交叉污染,應采取措施避免生物、安全危害,規范危險品、廢棄物的處置。實驗室應制定并實施有關實驗室安全控制制度及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 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技術規范對環境條件有要求時或環境條件影響檢驗檢測結果時,應監測﹑控制和記錄環境條件。
4. 食品樣品微生物檢驗應在潔凈區域進行,潔凈區域應有明顯標示。涉及病原微生物檢驗活動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中進行,并依法取得批準或者備案。
(四)設備設施要求
1. 實驗室應配備滿足檢驗檢測所需的設備和設施(參照附錄A),具備適當的通風和溫度調節設施。
2. 實驗設備應放置于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便于維護、清潔、消毒與校準,并保持整潔與良好的工作狀態。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采用檢定或校準等方式,以確認其滿足檢測的要求。
3. 實驗室應建立檢測設備和設施的管理臺賬,保留設備配置、檢定校準、維修保養、故障處置的記錄,確保設備和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滿足檢測工作要求。
(五)試劑耗材要求
1. 試劑耗材應做好驗收,登記出入庫臺賬。使用有證標準物質和質量合格、來源合法的快檢產品。
2. 試劑耗材應按照產品說明書規定的貯存條件存放,其中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質應做好標識并按要求存放和使用。
3. 配制的各種試液應明確標識,并注明試液名稱、濃度、配制時間、配制人員、有效期、保存條件等信息。
五、檢驗檢測能力要求
(一)能力建設要求
1. 實驗室應具備原料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食品快檢能力,以及成品中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餐用具中大腸菌群、加工環境中沉降菌和表面清洗消毒效果(或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的檢驗能力,檢驗檢測能力應達到附錄B的要求。
2. 鼓勵實驗室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開展食品檢驗工作,檢驗能力參考附錄C,未建立附錄C檢驗能力的實驗室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開展檢驗。
(二)檢驗檢測要求
1. 實驗室應綜合考慮食品品種、工藝特點、原料控制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檢驗檢測項目、指標和頻次,以有效驗證加工過程中的控制措施。
2. 檢驗檢測頻次
(1)食品原料
食品原料應開展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若無法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產品質量合格憑證的,則須自行檢驗檢測(參照附錄B);產品質量合格憑證或檢驗報告應覆蓋重點品種每半年至少一次(參照附錄C)。
(2)成品
每餐檢測,檢測項目至少包括感官、中心溫度、標簽;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微生物檢驗(參照附錄B);每半年覆蓋重點品種和重點項目至少一次(參照附錄C)。
(3)餐用具
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檢驗(參照附錄B),每半年覆蓋重點項目至少一次(參照附錄C)。
(4)加工環境
每周至少開展一次檢驗(參照附錄B)。
3. 實驗室通過食品快速檢測方法得出的檢測結果出現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規定的限量時,可采用食品安全標準進行復驗,也可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開展檢驗。
4. 實驗室應設定加工環境監控指標限值,可基于微生物控制的效果以及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性的影響來確定。各監控點的監控結果應當符合監控指標的限值并保持穩定,當出現輕微不符合時,可通過增加取樣頻次等措施加強監控;當出現嚴重不符合時,應當立即糾正,同時查找問題原因,以確定是否需要對微生物控制程序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
(三)留樣要求
1. 應對每餐膳食成品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應使用清潔的專用容器和專用冷藏設施進行儲存,留樣時間應不少于48h。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檢測需要,且不少于125g。
2. 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標明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年、月、日、時、分),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3. 應由專人專柜管理留樣食品,記錄留樣和到期銷毀情況,記錄內容包括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年、月、日、時、分)、留樣人員、銷毀時間等信息。
六、質量控制要求
1. 實驗室應制定質量控制計劃,明確監控人員、監控項目、檢測方法、方式手段、頻次要求,強化對重點品種、自檢項目的過程控制,原則上覆蓋所有自檢項目。
2. 實驗室對檢測結果的準確性有重要影響的設備實施檢定(校準)后,應加貼唯一性狀態標識,對檢定(校準)結果的有效性通過檢定(校準)證書的基本信息和技術特性進行確認。如對培養箱、溫度計等測溫裝置的溫度穩定性和一致性進行校準。
3. 實驗室應根據檢驗檢測項目和頻次要求,定期使用質控樣品、留樣復測、人員比對或實驗室間比對等監控方式進行確認,確保檢驗檢測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4. 實驗室應對檢驗檢測標準正確標識和統一登記,經批準確認后方可使用,并定期查新和版本受控,確保標準使用的有效性。
5. 實驗室應對檢驗檢測過程予以記錄,檢測原始記錄應清晰、真實、準確、及時、完整。檢測原始記錄如需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原字跡仍應清晰可辨,并有修改人的簽字或蓋章。成品檢驗報告模板參考附錄D。
附 錄 A
(資料性)
實驗室常規設備設施
序號 |
分類 |
常規設施設備 |
主要功能或參數 |
1 |
基礎設備 |
電腦 |
用于數據記錄、處理 |
打印機 |
打印數據、文書 |
||
溫濕度計 |
用于環境溫度和濕度的測量 |
||
給排水系統 |
提供水源和排水 |
||
2 |
前處理 |
水池 |
用于試驗器皿的清洗等 |
冰箱 |
存放樣品、試劑 |
||
離心機 |
水產品及其他食品檢測過程中污染物的提取分離,轉速至少達到4000 rpm,兼容50 mL和15 mL離心管 |
||
試劑柜 |
用于存放試劑、耗材等 |
||
移液設備 |
量程20 μL~200 μL, 100 μL~1000 μL, 1 mL~5 mL |
||
樣品濃縮儀 |
樣品濃縮 |
||
電子計時器 |
用于實驗反應時間控制 |
||
pH計/酸度計 |
用于測定溶液的酸堿度,測量范圍0~14 pH |
||
攪拌機/均質器 |
樣品的加工粉碎或破壁處理 |
||
分析天平/電子天平 |
食品檢測用試劑、樣品的精確稱量,精度百分之一 |
||
可調式渦旋混勻儀 |
用于水產品及其他食品檢驗過程中的混勻,提取 |
||
水浴鍋 |
樣品的恒溫加熱處理 |
||
3
|
理化檢測 |
通風櫥 |
防止實驗過程中的污染物擴散 |
快檢試劑盒 |
用于對農獸藥殘留、非法添加項目的快速定性判定 |
||
食品中心溫度計 |
用于對餐飲食品中心溫度測定 |
||
食品安全快速測試儀 |
用于蔬菜水果農藥殘留項目的酶抑制率測定 |
||
4 |
微生物檢驗 |
放大鏡 |
用于鏡檢計數 |
干烤/干燥設備 |
用于消毒滅菌 |
||
高壓滅菌設備 |
|||
紫外線設備 |
|||
恒溫培養箱 |
用于微生物培養 |
||
超凈工作臺 |
用于實驗操作 |
||
ATP檢測儀 |
用于食品接觸表面清洗消毒效果的測定 |
||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檢驗用培養基和試劑 |
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菌落總數測試片、結晶紫中性紅膽鹽瓊脂(VRBA)、煌綠乳糖膽鹽(BGLB)肉湯、大腸菌群快速檢驗紙片、無菌磷酸鹽緩沖液、無菌生理鹽水、1 mol/L NaOH溶液、1 mol/L HCl溶液等 |
||
注:本表所列為對應附錄B能力所需的常規設備設施,實驗室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或增加相應設備。 |
附 錄B
(資料性)
實驗室常規項目
序號 |
大類 |
主要品種 |
常規項目 |
檢驗檢測方法或判定依據 |
備注 |
1 |
食品原料 |
蔬菜、水果 |
感官(色澤、氣味、性狀) |
《蔬菜水果感官性狀與檢驗方法》(化學工業出版社) |
|
農藥殘留 |
KJ 201710《蔬菜中敵百蟲、丙溴磷、滅多威、克百威、敵敵畏殘留的快速檢測》 |
油菜、菠菜、芹菜、韭菜等蔬菜 |
|||
KJ 202204 《蔬菜水果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仁果類、柑橘類、豆類、葉菜類等蔬菜水果 |
||||
KJ 202210 《蔬菜水果中滅蠅胺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蔥、葉用萵苣、結球萵苣、油麥菜、莖用萵苣葉 、芹菜 、黃瓜、西葫蘆、絲瓜、豇豆、扁豆 、荷蘭豆、莖用萵苣、姜、哈密瓜 |
||||
畜肉 |
感官(色澤、氣味、狀態) |
GB 270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之3.2 感官要求 |
取適量樣品置于白色盤(瓷盤或同類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嗅其氣味 |
||
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KJ 201706《動物源性食品中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豬肉、牛肉 |
|||
禽肉 |
感官(色澤、氣味、狀態) |
GB 270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之3.2 感官要求 |
取適量樣品置于白色盤(瓷盤或同類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嗅其氣味 |
||
氯霉素 |
KJ 201905《水產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水產品 |
|||
動物性 水產品 |
感官(色澤、氣味、狀態) |
GB 273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動物性水產品》之2.1 感官要求 |
取適量樣品置于白色瓷盤上,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嗅其氣味 |
||
孔雀石綠 |
KJ 201701《水產品中孔雀石綠的快速檢測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魚肉 |
|||
呋喃唑酮代謝物(AOZ)、呋喃它酮代謝物(AMOZ)、呋喃西林代謝物(SEM)、呋喃妥因代謝物(AHD) |
KJ 201705《水產品中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的快速檢測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魚肉、蝦肉、蟹肉等水產品 |
|||
氯霉素 |
KJ 201905《水產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檢測 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水產品 |
|||
鮮蛋 (含雞蛋液) |
蛋殼、氣室、蛋白、蛋黃 |
NY/T 1758-2009《鮮蛋等級規格》、SB/T 10277-1997《鮮雞蛋》 |
|||
食用油 |
黃曲霉毒素B1 |
KJ201708《食用油中黃曲霉毒素B1的快速檢測膠體金免疫層析法》 |
花生油 |
||
酸價、過氧化值 |
KJ201911 《食用植物油酸價、過氧化值的快速檢測》 |
||||
2 |
成品 |
主食、葷菜、湯品a、素菜a |
包裝外觀、色澤、形態、氣味、滋味、雜質 |
按照企業成品檢驗標準要求進行 |
|
標簽 |
GB 31654《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
||||
中心溫度 |
GB 31654《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 |
||||
菌落總數 |
GB 4789.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判定依據按照DBS 44/006《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非預包裝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 |
||||
大腸菌群 |
GB 4789.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計數》第二法 判定依據可參考DBS 44/006《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非預包裝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中大腸埃希氏菌指標限量 |
||||
3 |
餐用具 |
熟食容器、飯盒、勺子、筷子、湯桶、飯桶等 |
污漬、異物 |
按照企業餐用具檢驗標準要求進行 |
|
大腸菌群 |
GB 1493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 |
||||
4 |
加工 環境 |
專間空氣b |
沉降菌(靜態) |
參照GB/T 18204.3《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第3部分:空氣微生物》之3.3自然沉降法,平皿暴露時間30min以上 |
結合生產實際情況確定監控指標限值 |
專間操作 臺面b |
表面清洗 消毒效果 |
GB/T 36004《食品接觸表面清洗消毒效果試驗方法 三磷酸腺苷生物發光法》 |
|||
菌落總數 |
GB 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
||||
大腸菌群 |
GB 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或GB 1493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 |
||||
專間人員 手部b |
表面清洗 消毒效果 |
GB/T 36004《食品接觸表面清洗消毒效果試驗方法 三磷酸腺苷生物發光法》 |
|||
菌落總數 |
GB 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
||||
大腸菌群 |
GB 15979《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
||||
注:1.a.素菜和湯品不作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檢驗強制要求;b.對專間空氣、操作臺面、人員手部的取樣,可根據加工過程實際情況選擇取樣點。對應的常規項目,可根據需要選擇一個或多個實施監控。 2.本表中所列標準,以其最新版本(包括標準修改單)為準。 3.自檢品種、檢驗項目、檢驗檢測方法可根據食品安全風險進行動態調整。 |
附 錄 C
(資料性)
重點品種和重點檢驗項目
序號 |
大類 |
重點品種 |
重點檢驗項目 |
|
1 |
食品原料 |
大米 |
/ |
鎘、黃曲霉毒素B1 |
蛋類 |
鮮蛋(含雞蛋液) |
氟苯尼考、甲硝唑、氯霉素、恩諾沙星、甲氧芐啶、甲砜霉素、磺胺類(總量)、地美硝唑 |
||
乳制品 |
滅菌乳、調制乳 |
蛋白質、商業無菌 |
||
畜、禽肉 |
畜肉 |
恩諾沙星、甲氧芐啶、磺胺類(總量)、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五氯酚酸鈉、氧氟沙星、揮發性鹽基氮 |
||
禽肉 |
尼卡巴嗪、恩諾沙星、甲氧芐啶、氯霉素、金剛烷胺、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多西環素、磺胺類(總量)、五氯酚酸鈉、揮發性鹽基氮 |
|||
蔬菜、水果 |
葉菜類蔬菜(菠菜、普通白菜、芹菜) |
毒死蜱、阿維菌素、氟蟲腈、噻蟲胺、克百威 |
||
鱗莖類蔬菜 (韭菜、蔥) |
毒死蜱、克百威、水胺硫磷、鎘、腐霉利、甲基異柳磷、氯氟氰菊酯 |
|||
豆類蔬菜(豇豆) |
水胺硫磷、克百威、滅蠅胺、噻蟲嗪、毒死蜱、三唑磷、倍硫磷、氧樂果、乙酰甲胺磷、噻蟲胺 |
|||
根莖類蔬菜(姜) |
鉛、鎘、噻蟲胺、噻蟲嗪、吡蟲啉、毒死蜱 |
|||
蕓薹屬類蔬菜 (花椰菜) |
乙酰甲胺磷、氧樂果 |
|||
茄果類蔬菜 (辣椒、茄子) |
鎘、噻蟲胺、克百威、毒死蜱 |
|||
芽菜類蔬菜(豆芽) |
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鉛、甲基汞 |
|||
熱帶和亞熱帶類水果(香蕉) |
吡蟲啉、腈苯唑、噻蟲胺、噻蟲嗪 |
|||
柑橘類水果 (柑、橘、橙) |
克百威、丙溴磷、三唑磷、2,4-滴和2,4-滴鈉鹽、聯苯菊酯、苯醚甲環唑 |
|||
動物性水產品 |
魚類(泥猛魚、泥鰍、黃顙魚/黃骨魚、大菱鲆/多寶魚、烏鱧/生魚、花鱸/海鱸、大口黑鱸/加州鱸、金鯧魚) |
孔雀石綠、氯霉素、恩諾沙星、磺胺總量、呋喃唑酮代謝物、氧氟沙星 |
||
蝦類(南美白對蝦/白對蝦、斑節對蝦/草蝦/竹節蝦、羅氏沼蝦/大頭蝦、蝦蛄/皮皮蝦) |
呋喃唑酮代謝物、呋喃西林代謝物、氯霉素、恩諾沙星、鎘、四環素/金霉素/土霉素(組合含量) |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油 |
黃曲霉毒素B1、乙基麥芽酚 |
||
煎炸用油 |
過氧化值、酸價、極性組分 |
|||
2 |
成品 |
主食 |
饅頭、花卷、包子等發酵面制品 |
鋁的殘留量、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糖精鈉 |
糕點、面包等烘焙食品 |
酸價、過氧化值、山梨酸及其鉀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
|||
米飯、米粉、面條、粥、 餃子等 |
大腸埃希氏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蠟樣芽孢桿菌 |
|||
葷菜 |
熟肉制品 |
山梨酸及其鉀鹽、胭脂紅、亞硝酸鹽、大腸埃希氏菌、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埃希氏菌O157 |
||
熟制水產品 |
大腸埃希氏菌、沙門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大腸埃希氏菌O157 |
|||
3 |
餐用具 |
餐用具 |
熟食容器、飯盒、勺子、筷子、湯桶、飯桶等 |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沙門氏菌 |
注:重點品種和重點檢驗項目根據食品安全風險進行動態調整,檢驗項目應采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進行檢驗。 |
附錄D
(資料性)
(企業名稱)成品檢驗報告(模板)
№:
樣 品 名 稱 |
樣 品 編 號 |
||||||||
規 格 |
加工日期/批號 |
||||||||
抽 樣 地 點 |
檢 驗 日 期 |
||||||||
序號 |
項目名稱 |
檢驗檢測方法 |
要求/限量值 |
檢驗結果 |
單項結論 |
備注 |
|||
1 |
感官 |
包裝外觀 |
目測、鼻嗅、口嘗 |
包裝整潔,無破損,無飯菜外溢 |
自檢,每餐抽檢 |
||||
色澤 |
具有菜肴和主食正常的色澤 |
||||||||
形態 |
具有菜肴和主食正常的形態 |
||||||||
氣味、滋味 |
具有菜肴和主食正常的氣味、滋味,無異味 |
||||||||
雜質 |
無正常視力下可見的雜質 |
||||||||
2 |
標簽 |
目測 |
集送單位信息、加工時間和食用時限等 |
自檢,每餐抽檢 |
|||||
3 |
中心溫度 (食用前) |
食品中心溫度計測量 |
≥60 ℃ |
自檢,每餐抽檢 |
|||||
4 |
菌落總數 |
GB 4789.2 |
<106 CFU/g (熟肉制品、熟制水產品) |
自檢,每周抽檢 |
|||||
5 |
大腸菌群 |
GB 4789.3第二法 |
≤100 CFU/g |
自檢,每周抽檢 |
|||||
6 |
大腸埃希氏菌 |
GB 4789.38第二法 |
≤100 CFU/g |
自檢或送檢,每半年(學期)抽檢 |
|||||
7 |
沙門氏菌 |
GB 4789.4 |
不得檢出 |
自檢或送檢,每半年(學期)抽檢 |
|||||
8 |
金黃色葡萄球菌 |
GB 4789.10 第二法 |
<10?CFU/g |
自檢或送檢,每半年(學期)抽檢 |
|||||
… |
|||||||||
檢驗結論:
企業名稱: (蓋章) 報告日期: |
|||||||||
檢驗人: 審核人: 批準人: